本報訊(記者劉旭)“一份13.14元的咖啡,打包費竟要4元,但是送來后那杯咖啡外邊就只有一個塑膠袋。”3月29日,山西太原消費者張男士告訴記者,她當日通過外賣平臺在某熱賣咖啡店分店買了一杯咖啡,發覺被店家繳納了打包費。以后,她翻看之前的奶茶、夜宵等外賣訂單,也都被繳納了打包費。
店家為何要繳納包裝費?一家外賣平臺店家告訴記者,根據相關新政規定,店家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為了保障外賣商品安全、衛生送達,基于外賣業務特點對商品使用塑膠購物袋等材料進行打包,因而繳納相應的包裝費用。
記者隨機選定南京的5家飲料店下單發覺,幾乎各家就會繳納1元到幾元不等的打包費,并且打包費都是“隱藏”必選項。此前,還有媒體報導,消費者通過外賣平臺訂購兩個包子被收2次打包費的情況。
“就一個塑膠袋卻收4元打包費,這太不合理了。”張男士說。針對張男士提出不該交納那么多包裝費的問題,咖啡店工作人員解釋說:“你也看見了,我們有5元店面立減券,平臺還要抽取一部份傭金外賣平臺,不收打包費就虧了。”
對此外賣平臺,一家外賣平臺的工作人員表示,平臺會基于各地的物價水平和廚具的實際價錢水平,對打包費進行上限設置。在上限范圍內,店家自主設置打包費。
也就是說,對于打包費收多少,平臺并沒有統一的標準,只是有上限設置。但記者專訪發覺,打包費早已成為“隱藏”的必選項,但是一些店家對于不打折或沒有立減券的訂單不繳納打包費,而對于有折扣的或則有立減券的訂單卻繳納,這顯著是用打包費平衡一下單價。這樣,立減券相當于給消費者減了個“寂寞”。
據悉,打包費的定價遠低于成本。北京一家連鎖飲料加盟店店長表示,包裝用具的尺寸、材質、式樣、顏色就會影響到價錢,且每家消耗的數目也有所不同,但包裝成本都能控制在0.5元左右。保溫袋價錢約0.6元/個,塑膠袋約0.08元/個,假如大量采購或有固定的供應商,價錢會更低。
對此,專家強調,店家繳納打包費主要還是因為未能達到自己的利潤預期,因而在打包費上做文章。為此,外賣平臺僅僅設置一個打包費上限還不夠,還應規范打包費的繳納標準,讓收費合理公道,并針對打包費的問題給與消費者一定的選擇權,禁止店家未經消費者同意強制收費。
廣州段和段(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宇平也表示,打包費屬于市場調節價的范圍,原則上由店家自主定價,但店家對打包費的定價要貼合成本,不能違反誠信原則隨便標價,但是不能強制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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