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歲的夏老太向新民日報反映,他和丈夫抵達桂滿隴正大廣場店用餐時,卻被告知只能“掃碼點餐”。因為兩位奶奶使用的是老年手機,根本沒法掃碼。最終,面對飯店“不能通融”的“統一規定”,“吃不到飯”的老兩口只好餓著腹部,怏怏但是歸。
饑腸轆轆
憤憤而歸
夏大爺告訴記者,幾天前,他和丈夫抵達徐家匯出游。到了午飯時間,她們就想著找一家飯店歇著腳吃個飯。于是,老夫婦倆就來到正大廣場六樓,選中了桂滿隴飯店。
進店后剛一坐下,一名服務員遞過了兩杯茶水,隨后拋下一句“請掃碼點餐”,便轉身勿勿走開。面對這么狀況,夏大娘和丈夫忽然“沒了方向”:
阿拉用的都是老年手機,沒有掃碼功能。平常賣菜、坐輕軌、去餐廳都是付現金的。
為了能吃上這頓飯,老夫婦倆旋即又找來一名服務員,但縱使她們反反復復解釋情由,得到的答復一直就是一句“只能掃碼點餐”。
阿拉嘴皮都快摔破了,就是沒有用!
百般無奈之下,老兩口只能饑腸轆轆地“打道回府”。
統一規定
惟一渠道
記者來到桂滿隴正大廣場店實地調查。正值進餐晚高峰時段,許多消費者在店旁邊或站或坐正排隊等位,一名服務員不斷高聲喊著:
手機掃碼,先看菜單。
記者見到,飯店旁邊橫著一塊布告牌,里面印著一個大大的二維碼,并寫有“微信掃碼點單”的字樣。記者打開手機微信,“掃一掃”之后,彈出了一個界面微信點單,里面顯示“申請獲取你的手機號、獲取會員信息、記錄消費信息、發放會員資產”,只有點擊“允許”以后,能夠步入點餐頁面。記者尋問多名服務員,她們都明晰回復:飯店不提供紙質菜單,只能用手機掃碼能夠點餐,這是“唯一渠道”。
桂滿隴正大廣場店需掃二維碼就能點餐
服務員們指出,這是公司的統一規定,每一家開在北京的飯店都是這么。為了進一步查證情況,記者當場致電寶山日月光、虹口龍之夢、浦東久光等桂滿隴滬上多家分店,對方的回應如出一轍:店內不提供紙質菜單,需掃碼點餐。
與法有悖
理應說不
記者隨機尋問多位消費者。居民張先生直言:
可以接受“掃碼點單”,但若果弄成店家的強制性行為,就讓人“沒法接受”。
居民黃男士則表示:
很討厭店家通過“掃碼點餐”這樣的手段來獲取個人手機號和其他信息。從一定程度上講,這侵害了我們的個人隱私。
記者查詢發覺,近些年來,“掃碼點單”備受各方非議和指責。2021年,中消協就曾公開強調:僅提供“掃碼點餐”涉嫌過度搜集消費者個人信息、侵害消費者的公正交易權,不提供現場菜單有損消費者的知情權,新技術應用不應成為特殊消費群體的消費制約。
對此,北京善法律師事務所中級合伙人秦裕斌給出了相關解釋:
?首先,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正交易權遭到了損害。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消費者享有公正交易的權力。店家要求只能通過掃碼來點單,弄成一種強制行為,人為造成消費者沒有其他的選項,也并非公正交易。
?其次,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選購、使用的商品或則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力。《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則服務,應該秉持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正、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再度微信點單,“掃碼點餐”涉嫌過度搜集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則個人須要獲取別人個人信息的,應該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假如僅僅是點餐,沒有必要收集消費者的手機號碼。
秦裕斌覺得,鑒于“強制性”的“掃碼點單”與多項法規有悖,消費者有權向餐飲企業說“不”。同時,相關餐飲企業應該立即整改,為消費者提供合法合理合情的多樣性可選擇的點餐服務。
新民日報·幫儂忙工作室
企劃:錢俊毅
文字:徐馳
圖片:徐馳
免責聲明:部分文章信息來源于網絡以及網友投稿,本站只負責對文章進行整理、排版、編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本站文章和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及時聯系本站,我們會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