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淼、陳欣怡,「致誠勞動者」研究員
外賣系統里不僅僅有算法,還藏匿了許許多多的公司,而這些公司錯綜復雜交匯而成的法律關系網絡,正把騎手死死地捆住。當騎手跌入前方這個大坑的時候,其中任何一家公司,都不足以構成他的用人單位。
人們常說算法是一個黑箱,我們只需要享受最后的結果,不需要知道中間的運行過程。可是如果這個人不是你和我,而是受傷的騎手呢?
騎手謎云2022.01.09 北京
大家好,我是致誠勞動者的一名研究員,我叫徐淼,致誠是中國最早的一家專門從事農民工法律援助的公益法律組織。
在過去的十多年里,我們已經幫助了17201名農民工,挽回了超過3億元人民幣的損失。
這是我們的錦旗室。
每一個第一次走進錦旗室的人都會被里面的氣場所震撼。這里面擺了600多面錦旗,每一面錦旗背后都是一個驚心動魄的故事。
過去我們主要的幫助對象是建筑領域的農民工,他們經常會遇到包工頭欠薪或者工傷事故之類的案件。
近幾年來隨著平臺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涌入了外賣平臺,成為外賣騎手。有數據顯示,外賣平臺上的勞動者有80%依然是農民工。
這些農民工從傳統產業轉移到外賣平臺上之后,他們的勞動狀況是否有所改善呢?
謎
《人物》的那篇《外賣騎手,困在系統里》,讓我們第一次直觀且深入地感受到了算法對勞動者的影響。還有北大的社會學博士陳龍,他自己做了半年外賣騎手,從社會學的角度揭示了算法是如何控制勞動者的。
我們是法律人,所以我們相信法律總是最后出場的,因為所有的社會關系、社會問題,最終都必須落實到法律制度的層面去調整、去解決。
可是當我們真正從法律的角度切入這個問題的時候,卻發現我們面臨的是一個巨大的謎。
今天我要說的這個謎的主人公,是一個叫做邵新銀的外賣騎手。邵新銀是河北農村人,今年45歲了,上有老下有小。2017年他聽說當外賣騎手比較掙錢,就一個人從河北來到了北京微信外賣平臺,成為餓了么專送騎手。
2019年4月27號晚上11點50分,當時邵新銀快要下班了,一個人騎著電瓶車在路上溜達。那天下了點雨,路面有點滑,對面開來了一輛車,打著遠光燈,邵新銀一不小心就連人帶車掉進了前面的坑里。
這時正好路過一個美團騎手把他扶起來。他一開始覺得沒什么事,結果起來卻發現走不了路了。后來同事把他送到醫院,當天晚上就診斷出來是雙腿嚴重骨折。
邵新銀一個人在北京待了好幾天,后來實在撐不住了就回到了河北老家。在河北老家又診斷發現肋骨也斷了三根。
在之后的半年時間里微信外賣平臺,邵新銀一直在跟保險公司糾纏,最后大概是在2019年底,他拿到了一筆商業保險理賠,9萬多元。
他覺得不太對勁,他說河北老家農村有一個人也是受了工傷,十級傷殘,他拿到的工傷賠償是10萬多。十級傷殘是最輕的一檔,他就想不通為什么自己在北京,九級傷殘反而只能拿到9萬塊錢。
這是他第一次想到要去找一個律師問一問,于是邵新銀經人介紹來到了致誠,致誠在2019年底接手了這個案件。
2020年8月份,我們在北京提起的勞動仲裁勝訴了,確認了邵新銀和配送站點所屬的迪亞斯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邵新銀以為自己可以順利地去申請工傷認定,拿到工傷賠償了。
萬萬沒想到的是迪亞斯公司返回注冊地重慶,在重慶的法院提起了一審。很遺憾的是,邵新銀在重慶的一審和二審都敗訴了,這也就意味著他跟迪亞斯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中間還經歷了一個2020年12月份的保險訴訟,是我們為了拿回雇主責任險的保險合同從而確認雇主是誰打的一個平行訴訟。
所以經歷了四次法律程序,邵新銀又回到了原點,依然沒有確認勞動關系,依然沒有拿到工傷賠償。
法律關系暗網
致誠再次接手這個案子的時候,已經是2021年6月份,距離邵新銀受傷已經過去了兩年多。
我到現在還記得2021年6月22號早上9點多,我們的主任佟麗華律師找我們開會,說要討論這個案子。他當時第一句話就是「這個案子連我都感到絕望」。
當「絕望」兩個字從我們主任口中說出來的時候,我是非常震驚的。因為他已經從事了20多年的公益法律事業,是一個非常有能力、有經驗,而且非常自信的人。
他處理過大大小小各種各樣的疑難復雜案件,但是他從來沒有把「絕望」兩個字掛在嘴邊過。
也就是那個時候我們意識到,如果這個案子連我們這群經驗豐富的農民工律師都感到絕望的話,那是不是意味著這背后其實有一個更深層的危機。
騎手為什么會找不到用人單位,他受傷之后怎么會沒有人來承擔責任呢?邵新銀這個案子絕不是一個個案,而是可能關涉到上百萬勞動者的權益保障問題。
于是在那天早上,我們決定全面研究這個問題。我們當時感到肩負重任:這個系統必須被法律打開,也必將被法律打開。
那天下午我們就約邵新銀做了一個長長的訪談。為了取證,我們先看了他手機里的餓了么APP,上面顯示的配送站點是一個叫迪亞斯的公司。然后我們又看了他招商銀行的流水記錄,每個月給他發工資的是一個叫太昌的公司。
我們又看了一下他的個稅APP,發現每個月有兩到三家公司給他繳個稅,天津市某建筑公司和上海市某服務外包公司,而邵新銀根本沒有聽說過后面這兩家公司。
正常情況下日常管理你的公司,給你發工資、繳個稅的,甚至交社保的都應該是同一家公司,可是邵新銀為什么會面臨ABCDE五家公司?
我們去問邵新銀,你自己覺得你是哪個公司的?邵新銀當時就給我們看了這張照片,這是他們每天開晨會的時候。
▲ 邵新銀所屬站點同事的朋友圈
邵新銀跟我們說,晨會的組織者是迪亞斯公司。所以那天下午,他喃喃自語了好幾遍,「我一直覺得自己是迪亞斯的人,晨會上喊的口號也是迪亞斯,可是一出了事,迪亞斯就覺得我不是他們的員工了。」
也就是在那個瞬間,我們覺得邵新銀可能陷入了一張法律關系的暗網。
外賣系統里不僅僅有算法,還藏匿了許許多多的公司,而這些公司錯綜復雜交匯而成的法律關系網絡,正把騎手死死地捆住。當騎手跌入前方這個大坑的時候,其中任何一家公司,都不足以構成他的用人單位。
人們常說算法是一個黑箱,我們只需要享受最后的結果,不需要知道中間的運行過程。
可是如果這個人不是你和我,而是受傷的騎手呢?
騎手被注冊成了個體工商戶
我們還有一個更驚人的發現,就是騎手被注冊成了個體工商戶。
采訪完邵新銀的第二天,我們從北京另外一個專門從事農民工法律援助的律所收到了一些其他案件的資料。我們發現有一個騎手居然被注冊成了個體工商戶,名字是「廣西欽州中馬欽州產業園XX玖零捌壹貳商務信息咨詢服務部」。
個體工商戶的出現引起了我們的高度警覺,因為這意味著一個同時避稅和避社保的架構操作。
如果你是個體工商戶,法院就更可能會認定你跟這個公司之間是合作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受到勞動法的保護。換句話說,你是一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的小本生意人。
大家覺得這荒謬嗎?騎手是一個小本生意人、創業小老板,還是一個打工人呢?
當時我們就順著這個線索在網上搜了一下,關鍵詞是這三個:「欽州市中馬欽州產業園區」「商務信息咨詢服務部」「外賣」。搜出來之后發現,在小小的一個產業園區里面,居然有3萬多個像這樣的騎手被注冊成個體工商戶。
看到這個數據的時候,我真的是頭皮發麻。然后我又在全國范圍內搜了一下,出來的結果是198萬。
我當時其實不是特別確定這198萬個體工商戶里面是不是真的都是騎手。理論上來說,如果你是一個開小餐館的,你的經營范圍可能也包含外賣,而且你的企業類型也可能是個體戶。
但是我們很快就發現,騎手個體戶有一個特點,它一定是自動、批量、集群注冊的。
外賣平臺上累計有1000多萬騎手,這些平臺企業是不可能幫騎手們一個一個去跑工商局注冊個體戶的,所以它一定是批量注冊的。批量注冊的話,就會有一些特殊的命名規則。
比如說昆山市玉山鎮第玖肆伍壹玖號號好活商務服務工作室,或者漣水縣朱碼鎮叁柒玖玖叁號訂個活商務服務工作室,這種地名加第XX號XX工作室的命名規則。
我們就順著這個命名規則一步一步地排查,從198萬的個體戶里面定位出了160萬個疑似騎手的個體工商戶。
大家可以看一下這張表格,在江蘇省就有超過110萬疑似騎手個體戶。其他省份,比如貴州有二十多萬,廣西也有十四萬多。
為什么這些個體戶的注冊地都集中在某些省市呢?我們去查了一下,發現這些省市對于靈活用工有著非常優厚的政策支持,這也就吸引著靈活用工平臺把騎手異地注冊成個體工商戶。
那么這些騎手到底是怎么被注冊成個體戶的,他們為什么要同意注冊個體戶?
這是一個靈活用工平臺APP的下載頁面。
評論區里滿是騎手的憤怒,比如有個騎手就在警告其他騎手千萬不要注冊個體戶,另外一個騎手在科普注冊了個體戶之后會產生什么樣的法律后果。
現實中其實有非常多這樣的靈活用工平臺,他們在官網上的說辭是,一方面可以幫企業節省稅務成本,另外一方面又可以提高勞動者的工資。看起來是一個雙贏的操作,直到有勞動者出現了事故。
然后我們就看到一個叫蒙景平的外賣騎手的案子。他也是受了工傷,要去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先確認勞動關系。
我們在這個案子的判決里注意到一份證據,這個證據是好活這家靈活用工平臺提供的,它是一份視頻資料。
證據11、視頻資料,蒙景平喊出口號“用‘好活’,好生活,我是蒙景平,來自甘肅,我為‘雙創’點贊”。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蒙景平對著鏡頭喊出「用好活,好生活,我是蒙景平,來自甘肅,我為‘雙創’點贊」。所謂的「雙創」就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這個證據到底是想說明什么呢?是為了證明蒙景平當時是知情的,他是主動去注冊了一個個體工商戶。
可是事實真的是這樣子嗎?我們在判決里還看到了另外一句話,這句話是專門針對這個證據寫的。
「蒙景平表示…證據11系…公司給他們外賣員統一注冊了“好活”app,發工資時讓他們說的一句話,其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這是一個非常諷刺的判決。我們當時就把這個故事告訴了一個公司方的律師,這位律師可以說是見證了外賣平臺早期用工模式的轉換。他當時留了兩句話給我們:
「在資本眼中,他們不是需要珍惜的資產,而是急欲擺脫的負債;與其把他們當作一個個活生生的個體,不如用一串數字符號代替來得方便。」
外賣平臺和騎手關系進化史
在那之后,我們就在想,外賣平臺到底是如何一步一步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的?
于是在去年的6月到9月,將近三個月的時間里面,我們應聘過騎手,撥打過臥底電話,看了1907份判決。注意這些判決不是抽樣,我們搜了全網所有的跟騎手認定勞動關系相關的判決,最后盡我們最大的努力,拼出了一部外賣平臺進化史。
這張圖顯示的是最早期的時候,餐館一般會直接雇傭員工來送外賣。
▲ 模式1
這個時候餐館和被雇傭者之間是可以建立一個正式勞動關系的,員工出了事,他可以直接去找餐館。
到了2008年,外賣平臺出現了。最開始的時候為了吸引工人從傳統產業來到外賣平臺上,外賣平臺會提供非常優厚的待遇。
所以那個時候外賣平臺是會直接跟騎手建立勞動關系的,就是模式2。或者模式3,也就是勞務派遣,這也是一個合規的用工方式。
▲ 模式2-3(紅色部分)
但是到了外賣平臺發展中期的時候,那個時候市場上有好幾家外賣平臺,它們其實都面臨著很大的壓力,要去急速地擴張市場規模,這個時候最簡單的方式當然是招募更多的騎手。可是這樣就會大規模地提高用工成本。
于是外賣平臺想出了一個辦法,就是眾包模式。所謂眾包就是來去自由,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比如我們下班之后或者周末有空的時候,都可以注冊一個眾包APP,然后開始送外賣,賺一點外快。
眾包模式下的騎手和平臺之間的關系是比較松散的,在模式4里面,外賣平臺和騎手會直接簽訂眾包協議。
▲ 模式4-5(黃色部分)
之后外賣平臺就開始在騎手和平臺之間插入一個眾包服務公司,模式5中的空心圓部分就是眾包服務公司。它其實就相當于一個法律的防火墻,切斷了外賣平臺和騎手之間的法律關系。騎手如果出了事,一般就會去找眾包服務公司。
在同一時間,外賣平臺上還出現了另外一種模式叫專送模式,專送更像是傳統模式下的騎手。專送騎手是一個固定工,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而且他如果要辭職的話,也需要提前一個月打申請。
而在專送模式下,也就是下圖中的模式6,外賣平臺相當于把配送業務外包給了配送商,讓配送商們線下組織騎手去送外賣,可是外賣平臺依然在嚴格地控制騎手的勞動過程,因為它是通過APP系統派單,而且騎手是不能拒單的。
▲ 模式6-7(淺藍色部分)
到了模式7的時候,因為配送商都是一些小公司,它們相當于承擔了外賣平臺的用工成本和風險,但它們其實根本承擔不起。所以它們也會效仿外賣平臺,把騎手或配送業務繼續往外分包或轉包。這里就出現了邵新銀所面臨的情況,網絡狀的外包。
在這種模式下,其實勞動關系就已經被打碎了,邵新銀他面對的是五家公司,每家公司都在某種程度上參與著他的勞動管理,邵新銀根本分不清楚到底哪家公司才是他的用人單位。
騎手就好像成了一個燙手的山芋,外賣平臺把這個燙手的山芋甩給了配送商,配送商又繼續往外甩給了其他配送商。最后這個燙手的山芋會到哪里呢?會到騎手自己這里,讓騎手自己吞下去。
這也就是外賣平臺演進的終極形式——個體工商戶的出現,就是圖中的模式8。
▲ 模式8(深藍色部分)
在個體工商戶模式下,外賣平臺和騎手之間已經隔了三道防火墻,分別是配送商、靈活用工平臺和個體工商戶。可以說外賣平臺已經是「深藏功與名」了,騎手如果出了事,根本找不到外賣平臺了。
這樣一系列的模式演進,有什么效果呢?可以說「甩鍋」效果非常顯著。這是我們根據1907份判決做的司法數據統計。
在最開始平臺直接雇傭騎手的階段,外賣平臺被確認為勞動用人單位的比例是達到100%的。
但是在直接外包和網絡狀外包模式下,比例直接從100%降到了不足1%,也就是外賣平臺基本上不再被認定為是用人單位了,用人單位的承擔者基本上就變成配送商了。
再看一下在侵權責任下的判決統計。
侵權責任就是指在騎手撞了路人的情況下,路人也會去起訴相關的公司,法院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會去找一家公司來承擔責任。
可以明顯地看到,一開始的時候是餐館擔責,平臺出現之后轉移到了外賣平臺。隨著外賣平臺用工模式的演進,又轉到了配送商和靈活用工平臺,這是一個非常顯著的「甩鍋」過程。
原本集中于單一雇主的權利與責任被分散到多個配送商和靈活用工平臺身上,騎手的勞動關系通過人為的外包和分包被徹底打碎。不但導致騎手分不清用人單位是誰而大大增加維權成本,就連法院也可能因為難以確定用人單位而判決騎手敗訴。
外賣平臺與大量配送商正是通過這樣的操作在不同程度上逃脫或轉移了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概率問題
我們當時就在想,法院真的會被這些復雜的操作所迷惑嗎?我們后來請教了一個靈活用工平臺的工作人員,他給我們的回答是:這是一個概率問題。
也就是說模式越復雜,法院越有可能偏離認定勞動關系的客觀標準,轉而根據場景的嚴重程度來決定是否認定勞動關系。
什么叫做場景的嚴重程度?簡單地說——錢的問題小于命的問題。如果騎手是因為工資、加班費,或者違法解雇之后尋求經濟賠償金的問題去起訴,法院更有可能不認定騎手和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
但如果是受了工傷甚至是死亡,這種情況下法院更有可能去找到一家公司來承擔相應的責任。
靈活用工平臺工作人員的這番話,其實得到了我們司法數據統計的完美驗證。
藍色是在工傷場景下,騎手的勞動關系得到認定的比例,黃色是在工作報酬或社保這些錢的問題上,騎手的勞動關系得到認定的比例。
一開始的時候,這兩個數據基本上是差不多的,但是到了網絡狀外包,也就是邵新銀所面臨的這種情況下,工傷場景下認定勞動關系的比例明顯比在工資報酬場景下認定的比例要高。
到了最后個體工商戶的情況下,這兩個場景之間的區別待遇就更加顯著了。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各地法院對于認定騎手勞動關系的差異到底有多大?因為現在最高法院還沒有出臺明確的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所以各個地方法院對于平臺用工的認識、態度和立場,是千差萬別的。
有些法院覺得我應該支持平臺經濟,或者誤認為所有平臺用工都是靈活用工,所以更傾向于不認定騎手的勞動關系。但有些法院覺得我已經看透一切了,我就是要穿透表面上的法律安排去保護勞動者,認定勞動關系,讓他們享受勞動法的一切權利保障。
我們根據各個法院之間認定騎手勞動關系的比例,做了一個地圖上的分布圖。
可以看到差距是非常大的,底部的這十個省份,認定勞動關系的比例是可以達到90%以上的,包括北京在內。而最低的像天津,已經低到百分之二十幾了。
這也意味著在選擇法院的那一刻,可能就已經注定這個騎手最后的命運了。
接下來的一個問題是,就算贏了判決又能怎么樣?我們從1900多份判決里面提取出了1000多家配送商,這些配送商是分布在全國各地的,最多的是在江蘇省,有100多家配送商。
這也就意味著會出現邵新銀這樣的案子,邵新銀是在北京送外賣的,最后卻不得不跑到重慶——一個他人生地不熟甚至從來沒有去過的地方,去打官司。邵新銀怎么可能會去重慶打官司呢?
這個案子很特殊,因為我們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當時協調了成都的律師專程跑到重慶去幫他打官司,而邵新銀自己是沒有去的。
但是全國有多少的騎手能夠支付這個成本和負擔,跑到另外一個地方去打官司呢?可以想見絕大部分騎手都會在中途放棄維權。
而且很多配送商都是一些小公司,上游面臨著外賣平臺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壓榨它們的利潤空間,下游又有這么多騎手帶來的巨大的用工成本和風險,所以配送商們最后就演變成了從中抽傭的二道販子。
這些配送商的注冊資本基本上都是比較低的,實繳資本就更少了。而且在我們統計的904家配送商中,有61.17%的配送商沒有進行資本實繳。
在這種情況下,你要是起訴配送商,它還有可能是已經注銷了的。
這也給騎手維權帶來了極大的困難,而且在騎手權益受到侵害時,許多配送商根本無力承擔相應的賠付義務。
靈活用工真的靈活嗎?
平臺一般是怎么在新聞媒體上去描述自己的呢?通常情況下它們會說,通過靈活用工這樣一種創新的勞動力組織方式,來幫助國家解決就業問題。可關鍵的問題在于,這些靈活用工真的都很靈活嗎?
這是我們做司法判決分析畫出來的一個表格,每一行都是一個司法判決。
我們把判決里顯示的專送騎手所受到的勞動管理事實拆解成了不同顏色的色塊,比如有些色塊是入職管理,有些是發工資,有些是系統派單,有些是繳個稅。
大家可以明顯看到,在平臺用工模式的早期,這些色塊是集中在外賣平臺身上的。但是一步一步地,就開始分散到配送商身上,另外一個配送商身上,然后又分散到其他公司,甚至是靈活用工平臺身上。
對于專送騎手來說,這就意味著他的勞動狀態從來沒有改變,依然受到嚴格的勞動管理,但是卻找不到用人單位了。
這就是我們通過邵新銀一個個案出發,花了三個月沒日沒夜地去做研究,最后復原出來的外賣平臺用工模式演進的全過程。
我們做這個項目的目的是什么呢?我們是想告訴大家,法律是用來保護勞動者的,而不是用來「甩鍋」的。法律本應是弱者最有力的保護網,而非反過來成為強者明目張膽轉嫁風險的精巧門道。
也就是在這一刻,我們才有底氣把這句話打在公屏上:「法律總是最后出場的,也必將撥云見日」。
邵新銀現在怎么樣了?
大家肯定很好奇,邵新銀現在怎么樣了呢?請我的同事陳欣怡來做一個介紹。
邵新銀的案件在去年回到了北京,我們在北京重新幫他辦理了這個案件,但這一次的被告是另一家配送商——給邵新銀發工資的重慶太昌公司,以及邵新銀的外賣平臺餓了么。
2021年10月27日,我們收到了北京昌平區勞動仲裁委的結果,邵新銀跟重慶太昌公司確認了勞動關系。但是在取得邵新銀的同意以后,我們進一步把這個案子起訴到了法院,希望外賣平臺餓了么能夠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我們為什么希望在法院的訴訟中讓平臺承擔連帶責任呢?其實2021年國家八個部門聯合發布了一項政策,政策里面有一條要求: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的,平臺企業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但是這個政策發布以后,在我們承辦的所有案件中,平臺依然認為出事的騎手跟自己沒有關系,自己不需要賠償。
而過去十年間,整個外賣平臺用工模式的演變,以及目前騎手勞動過程所受到的控制,其實都是外賣平臺在主導的,這一系列操作最大的受益者也是外賣平臺。
這也就是為什么我們希望能通過邵新銀這個訴訟,把國家政策真正落實下來,讓平臺能夠實現權責統一。
除了邵新銀的案子,我們手上還在承辦一個盒馬配送員的案件。這個配送員在國慶期間連續三天高強度加班,最后猝死在自己的出租屋里。這個配送員的案子告訴我們,目前平臺和算法對于勞動者的管理依然是非常嚴苛的。
曾經平臺非常引以為傲的一個概念叫做「算法最優」,這是什么意思呢?這也就意味著,如果跑得最快的騎手能十分鐘就送完,那么最優秀的算法也會想讓所有人都在十分鐘內送完。
算法越優秀,也就意味著它對勞動者越狠。這個問題在去年已經得到了一定的關注,有好幾份政策文件都提出要「算法取中」,讓勞動強度回落到一個比較合理的標準。
我們現在通過盒馬配送員這個案件,想要進一步倡導的是「算法人性化」,因為算法管理的本質依然是人對人的管理。
接觸了這么多案件以后,我們也發現一個現象,就是騎手在出事以后要么無法登錄APP查詢自己的配送數據,要么就是配送數據會莫名其妙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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