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外灘來福士的“米桃江南蘇錫菜”餐廳,掃一掃點餐碼后,手機上立刻彈出了“儲值1000送100”的提示。如果不翻過這個廣告,就沒法點餐,且頁面上只有一個“點我授權”的選項。
不得已,點擊“點我授權”后,又被要求提供微信昵稱、頭像。雖然這個環(huán)節(jié)有“拒絕”選項,但在結賬頁面,該小程序又申請獲取點餐人的手機號碼,如果取消,就不能結賬。也就是說,從點餐到結賬,這個小程序總共三次索取消費者的個人信息掃碼點餐系統(tǒng),且最后成功獲取了手機號碼。
微信昵稱、頭像、地理位置等個人信息,在商戶眼中仍舊是“香餑餑”。百春原(世紀百聯(lián)店)、湯小罐(世紀百聯(lián)店)、南翔小籠饅頭(世紀百聯(lián)店)在掃碼點餐前仍舊要求消費者授權提供微信昵稱、頭像等,而佬肥貓則要求獲取位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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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打包出售個人信息、后續(xù)精準營銷
互聯(lián)網公司技術人員王超(化名)透露,“如果消費者不信任商家,就不應該同意授權,因為這部分信息有可能會被技術公司賣給專門的數(shù)據公司,從而達到盈利的目的?!蓖醭硎?,“當一家公司收集到的信息足夠多,就可通過數(shù)據分析判定某一消費者具體屬于什么群體掃碼點餐系統(tǒng),為消費者推送相關服務。”
有媒體曾報道,消費者填寫的手機號、生日、姓名等個人信息會儲存在開發(fā)公司的“云端”,開發(fā)公司將信息進行分類,以實現(xiàn)對消費者的精準營銷。即使是長時間未到店消費的顧客也會被系統(tǒng)“篩選”出來,并通過一系列促銷方式將其“喚醒”。
據了解,常見的掃碼點餐系統(tǒng)大多基于開源代碼,開發(fā)難度并不高,這也大大增加了消費者信息泄露的風險。通常情況下,消費者提供的個人信息會被存儲在系統(tǒng)后臺,并接入商戶自己的系統(tǒng)??捎捎谑袌錾系谌杰浖丈虜?shù)量眾多,服務水平良莠不齊,所以不能保證相關數(shù)據是否被妥善保管或是否會被“二次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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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收集”涉嫌違法
上海市消保委公益律師、上海海若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陸珊菁指出,商家為掃碼點餐設置“同意獲取個人信息”“同意獲取用戶位置信息”“同意第三方獲取信息”等條件,是一種“形式上自愿、實質上強制”的交易行為?!断M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若商家強制要求消費者掃碼點餐,消費者有權拒絕,或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投訴。
與此同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規(guī)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fā)送商業(yè)性信息。
此外,依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商家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還必須遵循一系列規(guī)則,包括將收集行為的目的、信息處理的規(guī)則以及信息處理的方式等向消費者進行明確的告知;消費者若不同意收集行為的,商家還應當配合進行撤回收集行為,已經收集并使用的,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進行及時、有效的清除,等等。不過目前來看,大部分商家并沒有提供或告知這類服務。
深度科技研究院院長張孝榮認為,目前,消費者能夠采取的直接保護個人權益的方式并不多,還需要依靠消費者協(xié)會等組織的幫助。對此,相關部門應加強監(jiān)管,行業(yè)從業(yè)者也當自律,重視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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