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明天早上,居民盧男士通過外賣平臺外賣在餐廳訂餐,食用時發覺餐中有數只小蟲。盧男士索賠2000元未果,店家提出賠付10倍雜費,雙方未能達成一致。外賣平臺外賣客服表示,已聯系店家,兩個工作日內答復處理結果。
據盧男士介紹,今天晚上11點多,她通過外賣平臺外賣在酒店(望京店)訂餐,耗費23元。盧男士在食用時發覺火鍋中有異物,“起初以為是芝麻,揀到桌上仔細看發覺是蟲子外賣點餐,但是好多。”因考慮到早已食用,可能導致身體不良反應,她向店家索取2000元賠付,但受到拒絕,“分店負責人心態尚可,總負責人說我是盜竊。”隨后外賣點餐,盧男士致電外賣平臺外賣協商此事。
盧男士提供的相片顯示,火鍋中有數個“黑點”,桌面近景拍攝為其實臭蟲的飛蟲。對此,酒店(望京店)負責人表示,事發后他趕赴盧男士處,發覺餐食中確實存在異物,數目約有幾只,但不確定是蟲子。他向盧男士致歉,并提出雜費10倍的賠付,但無法談妥。針對此事,他已在店中展開自查,“衛生沒有問題,可能是原材料中裹挾,職工操作不悉心,后期會進一步強化管理。”他愿隨同盧男士到診所就醫,并承當相應的醫療費用。
盧男士提供的錄音顯示,外賣平臺外賣客服稱,此事性質惡劣,已派業務員和店家聯系,兩個工作日內對處理結果給以答復。謝謝其對外賣平臺的監督,并表示敬意。
明天中午,記者致電外賣平臺外賣,客服稱無權接受專訪,稍后將聯系相關負責人給記者回電。但截止發稿前,記者未接到外賣平臺方面任何回應。
【法律剖析】
如外賣平臺未盡擔保義務可追責
律師覺得,通常的網購過程涉及包括消費者、電商平臺、支付平臺、商家、遞運公司等在內的多方參與主體及多重刑事法律關系。在“食客-外賣平臺-餐飲提供者”的關系鏈中,假如因乳品質量問題令老饕合法權益遭到侵犯,老饕可追究餐飲提供者的侵權責任。同時,假如外賣平臺未盡到質量擔保義務,明知或應知餐飲提供者的衛生不達標,而未采取必要舉措,老饕可追究其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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