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案值并不算高的民事案件在微博登上熱搜,被廣泛討論與關注。據澎湃新聞報導:在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朱某(21歲,男)借助某打車軟件的系統漏洞,在幾個月內通過幫其他用戶投訴獲取代金券的方法,惡意投訴2000多名網約車司機,非法獲利近8000元。最終,朱某因涉嫌盜竊,被山東濟寧椒江區民警依法民事拘押。
本案之所以會引起與涉案金額不成比列的關注,一是由于被害者數目大外賣騎手最怕什么投訴,規模可謂驚人,二是互聯網服務平臺上的“惡意投訴”問題,已是積弊舊疾,深受非議。面對這則新聞,不管是講求行業現況的網約車司機,還是普通消費者,都紛紛為司機師父抱不平。
朱某以一己之力“坑”了2000多名網約車司機,縱然是一起極端個例。并且,這種惡意投訴的影響范圍,卻絕不僅僅局限于個例。此前就曾有媒體報導:網上有不少買家,在二手交易平臺借助惡意投訴,大做打車代金券的生意。而在外賣領域,部份用戶出于個人火氣惡意投訴配送員,也讓不少外賣騎手倍感苦不堪言。在最早引入類似投訴的差評機制的電商領域,甚至發展出了“職業差評師”這樣的“黑產”鏈條。顯而易見,惡意投訴現象外賣騎手最怕什么投訴,早已成為互聯網服務平臺根深蒂固的一大“頑疾”。
按理說,打車軟件也好、外賣軟件也罷,任何互聯網服務平臺籌建投訴功能的本意,都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避免相關從業者違背職業道德,侵犯消費者利益。但是,在實踐中,因為平臺初審能力有限,加上零散的從業者缺少對平臺的集體議價能力,種種用心不良的惡意投訴經常才能得償所愿。
此時,首當其沖的被害者,其實是這些直接遭到惡意投訴的對象。雖然惡意投訴者沒有掏出任何可以支持其投訴的證據,平臺也經常本著“顧客永遠是對的”“大事化小”的原則,對遭到投訴的人一罰了事。對這部份人而言,她們必然會委屈、會憤怒,乃至于導致更激烈的矛盾與沖突。
大量的惡意投訴,也傷害了普通消費者的權益。對沒有歪心思,只想在確實碰到問題時合理應用投訴權的消費者而言,惡意投訴的猖獗,反倒損害了她們行使權力的空間。惡意投訴一再得逞,只會讓這些居心不良的人得到現實利益或是心理上的滿足。并且,這種行為的代價,卻須要全體消費者共同承當。此前,我們早已聽到許多消費者合理投訴,招致網約車司機、外賣配送員過激反應的社會新聞。而導致這些消費者與勞動者之間互不信任的癥結,正是不甚合理的投訴與賞罰制度。
不可證實,伴隨著信息技術的進步,互聯網與各種生活服務的融合,給人們帶來了大量的便利。并且,許多新的矛盾與問題,也會在新技術普及的過程中逐步浮現下來。我們既希望互聯網的發展才能提升整個社會的平均幸福感,也希望互聯網產業才能做到“技術向善”,讓每一個群體盡可能平等地享受到技術進步帶來的紅利。消費者的便利與舒適,無論怎樣都不能構建在對勞動者的不公對待上。想方設法改善不合理的投訴機制,讓從業者不再被“坑害”,已是互聯網行業的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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