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第45號
《學校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已經2018年8月20日教育部第20次部務大會、2018年12月1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第9次局務大會和2019年2月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第12次委書記大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實行。
教育部主任陳寶生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所長張茅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書記馬曉偉
2019年2月20日
中學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中學生和教員工在校集中就餐的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校園食堂外賣系統,強化監督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乳品安全法》(以下簡稱乳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乳品安全法施行細則》等法律法規,擬定本規定。
第二條施行學歷教育的各級各種中學、幼兒園(以下合稱中學)集中就餐的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集中進餐是指中學通過飯堂供餐或則外購乳品(包括從供餐單位訂餐)等方式,集中向中學生和教員工提供乳品的行為。
第三條中學集中進餐推行防治為主、全程監控、屬地管理、學校落實的原則,構建教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衛生健康等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
第四條中學集中進餐應該堅持公益便利的原則,圍繞采購、貯存、加工、配送、供餐等關鍵環節,完善中學乳品安全風險防治體系,保障乳品安全,推動營養健康。
第五條中學應該根據乳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和健康中國戰略要求,完善完善相關制度,落實校園乳品安全責任,舉辦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宣傳教育。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六條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統一領導、組織、協調中學乳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及乳品安全突發車禍應對工作,將中學乳品安全列入本地區乳品安全車禍應急預案和中學安全風險防治體系建設。
第七條教育部門應該指導和督促中學構建完善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管理制度,將中學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工作作為中學落實安全風險防治職責、推進健康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大評價考評;指導、監督中學強化乳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減少乳品安全風險,及時清除乳品安全隱患,提高營養健康水平,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舉辦工作。
第八條乳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該強化中學集中進餐乳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取締涉及中學的乳品安全違規行為;構建中學飯堂乳品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向教育部門通報中學乳品安全相關信息;對中學飯堂乳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抽驗考評,指導中學做好乳品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依法會同有關部門舉辦中學乳品安全車禍調查處理。
第九條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該組織舉辦校園乳品安全風險和營養健康檢測,對中學提供營養指導,提倡健康飲食理念,舉辦適應中學需求的營養健康專業人員培訓;指導中學舉辦食源性疾患防治和營養健康的知識教育,依法舉辦相關疫情防治處置工作;組織醫療機構收治因中學乳品安全車禍造成人身傷害的人員。
第十條區域性的中中學衛生保健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治制機構,按照職責或則相關主管部門要求,組織舉辦區域內中學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檢測、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等工作。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創立中學生營養健康專業指導機構,按照不同年紀階段中學生的膳食營養手冊和健康教育的相關規定,指導中學舉辦中學生營養健康相關活動,引導合理搭配飲食。
第十一條乳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該將中學校園及周邊地區作為監督檢測的重點,定期對中學飯堂、供餐單位和校園內以及周邊乳品經營者舉辦檢測;每學期應該會同教育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中學舉辦乳品安全專項檢測,督促指導中學落實乳品安全責任。
第三章中學職責
第十二條中學乳品安全推行市長(校長)負責制。
中學應該將乳品安全作為中學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構建完善并落實有關乳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組織舉辦乳品安全隱患排查。
第十三條中中學、幼兒園應該構建集中進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該有中學相關負責人與中學生共同進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覺和解決集中就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有條件的中中學、幼兒園應該構建父母陪餐制度,完善相應工作機制,對陪餐父母在中學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進行研究反饋。
第十四條中學應該配備專(兼)職乳品安全管理人員和營養健康管理人員,完善并落實集中進餐崗位責任制度,明晰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相關責任。
有條件的地方應該為中中學、幼兒園配備營養專業人員或則支持中學聘請營養專業人員,對膳食營養均衡等進行咨詢指導,推廣科學配餐、膳食營養等理念。
第十五條中學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相關工作人員應該根據有關要求,定期接受培訓與考評,學習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相關專業知識。
第十六條中學應該構建集中進餐信息公開制度,借助公共信息平臺等方法及時向師生父母公開乳品進貨來源、供餐單位等信息,組織師生父母代表參與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和監督。
第十七條中學應該按照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發布的中學生餐營養手冊等標準,針對不同年紀段在校中學生營養健康需求,因地制宜引導中學生科學營養進餐。
有條件的中中學、幼兒園應該每周公布中學生餐帶量食譜和營養素供給量。
第十八條中學應該強化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宣傳教育,在全省乳品安全宣傳周、全民營養周、中國中學生營養日、全國碘缺少病預防日等重要時間節點,舉辦相關科學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活動。
中學應該將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知識列入健康教育教學內容,通過主題班會、課外實踐等方式舉辦常常性宣傳教育活動。
第十九條中中學、幼兒園應該培養中學生健康的飲食習慣,強化對中學生營養不良與超重、肥胖的檢測、評價和干預,借助父母中學等方法對中學生父母進行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
第二十條中中學、幼兒園通常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乳品經營場所,確有須要設置的,應該依法取得許可,并防止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乳品。
第二十一條中學在乳品采購、食堂管理、供餐單位選擇等涉及中學集中就餐的重大事項上,應該以適當方法聽取父母委員會或則中學生代表會議、教員工代表會議意見,保障師生父母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
中學應該暢通乳品安全投訴渠道,聽取師生父母對飯堂、外購乳品以及其他有關乳品安全的意見、建議。
第二十二條鼓勵中學出席乳品安全責任保險。
第四章飯堂管理
第二十三條有條件的中學應該按照須要設置飯堂,為中學生和教員工提供服務。
中學自主經營的飯堂應該堅持公益性原則校園食堂外賣系統,不以營利為目的。施行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中學飯堂不得對外承包或則委托經營。
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則委托經營中學飯堂的,應該以招投標等方法公開選擇依法取得乳品經營許可、能承當乳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餐飲服務單位或則符合條件的餐飲管理單位。
中學應該與承包方或則受委托經營方依法簽署協議,明晰雙方在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方面的權力和義務,承當管理責任,督促其落實乳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責任。承包方或則受委托經營方應該按照法律、法規、規章、食品安全標準以及協議約定進行經營,對乳品安全負責,并接受委托方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中學飯堂應該依法取得乳品經營許可證,嚴格依照乳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項目進行經營,并在飯堂明顯位置懸掛或則擺放許可證。
第二十五條中學飯堂應該構建乳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狀況自查制度。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乳品安全要求的,中學飯堂應該立刻整改;有發生乳品安全車禍潛在風險的,應該立刻停止乳品經營活動,并及時向所在地乳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中學飯堂應該構建完善并落實乳品安全管理制度,依照規定擬定并執行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維修保養校準、原料采購至供餐全過程控制管理、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等乳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中學飯堂應該構建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制度?;加袊倚l生健康委規定的有礙乳品安全疾患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乳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乳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應該每年進行健康檢測,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必要時應該進行臨時健康檢測。
中學飯堂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應該在中學飯堂明顯位置進行統一公示。
中學飯堂從業人員應該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加工操作直接入口乳品前應該洗手消毒,步入工作崗位前應該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中學飯堂從業人員不得有在飯堂內抽煙等行為。
第二十八條中學飯堂應該構建乳品安全溯源體系,如實、準確、完整記錄并保存乳品進貨查驗等信息,保證乳品可溯源。鼓勵飯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乳品經營信息。
第二十九條中學飯堂應該具有與所經營的乳品品種、數量、供餐人數相適應的場所并保持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第三十條中學飯堂應該按照所經營的乳品品種、數量、供餐人數,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并配備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污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則設施。用餐區或則用餐區附近應該設置供就餐者清洗手部以及廚具、飲具的用水設施。
乳品加工、貯存、陳列、轉運等設施設備應該定期維護、清洗、消毒;保溫設施及冷凍冷藏設施應該定期清洗、校驗。
第三十一條中學飯堂應該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避免待加工乳品與直接入口乳品、原料與成品或則半成品交叉污染,防止乳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制售冷食類乳品、生食類乳品、裱花面包、現榨蔬菜汁等,應該根據有關要求設置專間或則專用操作區,專間應該在加工制做前進行消毒,并由專人加工操作。
第三十二條中學飯堂采購乳品及原料應該遵守安全、健康、符合營養須要的原則。有條件的地方或則中學應該推行大宗乳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制度,訂立采購協議時應該明晰供貨者乳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乳品安全。
第三十三條中學飯堂應該構建乳品、食品添加劑和乳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確切記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則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法等內容,并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相關賬簿。
進貨查驗記錄和相關賬簿保存年限不得多于產品保質屆滿后六個月;沒有明晰保質期的,保存年限不得多于二年。食用農產品的記錄和賬簿保存年限不得多于六個月。
第三十四條中學飯堂采購乳品及原料,應該根據下述要求查驗許可相關文件,并存留加蓋私章(或則簽字)的打印件或則其他賬簿:
(一)從乳品生產者采購乳品的,應該查驗其乳品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等;
(二)從乳品經營者(超市、超市、便利店等)采購乳品的,應該查驗其乳品經營許可證等;
(三)從食用農產品生產者直接采購的,應該查驗并存留其社會信用代碼或則身分證打印件;
(四)從集中交易市場采購食用農產品的,應該索要并存留由市場開設者或則經營者加蓋私章(或則負責人簽字)的購貨賬簿;
(五)采購菇類的應該查驗菇類產品的檢疫合格證明;采購豆類制品的應該查驗奶類制品的檢驗合格證明。
第三十五條中學飯堂嚴禁采購、使用下述乳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一)超過保質期的乳品、食品添加劑;
(二)腐敗發霉、油脂變質、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參雜或則感官性狀異常的乳品、食品添加劑;
(三)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則檢疫不合格的豆類,或則未經檢驗或則檢驗不合格的豆類制品;
(四)不符合乳品安全標準的乳品原料、食品添加劑以及消毒劑、洗滌劑等乳品相關產品;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嚴禁生產經營或則不符合乳品安全標準的乳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中學飯堂在加工前應該檢測待加工的乳品及原料,發覺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則使用。
第三十六條中學飯堂提供水果、水果以及依照國際慣例或則民族習慣須要提供的乳品應該符合乳品安全要求。
中學飯堂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硫酸鹽(包括亞硫酸鈉、亞硫酸鉀)。
中中學、幼兒園飯堂不得制售冷葷類乳品、生食類乳品、裱花面包,不得加工制做萵苣、鮮黃花菜、野生香菇、發芽地瓜等高風險乳品。省、自治區、直轄市乳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結合實際制訂本地區中中學、幼兒園集中進餐不得制售的高風險乳品目錄。
第三十七條中學飯堂應該根據保證乳品安全的要求儲存乳品,做到通風換氣、分區分架分類、離墻離地儲存、防蠅防鼠防蟲設施完好,并定期檢測庫存,及時清除酸敗或則超過保質期的乳品。
儲存散裝乳品,應該在儲存位置標注乳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則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以及聯系方法等內容。用于保存乳品的冷凍冷藏設備,應該貼有標示,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應該分柜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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