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顧客端廣州3月25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李若一)昨天,針對近日有些酒樓不提供人工點餐,甚至不提供現場菜單,消費者只能關注公眾號或小程序后進行“掃碼點餐”的現象,中國消費者商會表示,僅提供“掃碼點餐”涉嫌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過度搜集,且有損消費者的知情權。新技術應用不應成為特殊消費群體的消費制約,應提防“消費便利”變成“消費苦惱”。
中消協強調,飯店僅提供“掃碼點餐”涉嫌過度搜集消費者個人信息。《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則個人須要獲取別人個人信息的,應該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也規定:“經營者搜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該遵守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搜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
中消協明晰,消費者到飯店用餐,并無必要提供手機號、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訊錄等與餐飲消費無關的信息。一些餐館不再提供人工點餐,要求現場用餐消費者先關注公眾號或小程序,再進行掃碼點餐,借以獲取消費者的個人信息,除了違背法律規定的搜集、使用個人信息的合法、正當、必要原則,涉嫌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過度搜集,并且,假如保管不善,消費者個人信息還有被泄漏、丟失的風險。
同時,飯店經營者不提供人工點餐服務,只提供掃碼點餐的現象除了有違商業慣例,也使現場用餐消費者只能關注或綁定經營者的公眾號或小程序,被動授權經營者獲取其個人信息。中消協覺得,這些做法侵犯了消費者的公正交易權,是設定不公正、不合理的交易條件,對現場用餐消費者的一種強制交易行為。
除此之外,不提供現場菜單,掃碼關注后就能瀏覽菜肴和價位的做法,也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選購、使用的商品或則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力。”菜單是消費者決策的重要參考根據,與是否接受餐飲服務直接關聯,餐廳應該提供直觀可查的現場菜單,供消費者了解菜肴和價錢,決定是否進餐。
中消協表示,新技術應用不應成為限制消費者權力的工具,不應成為賺取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托詞,更不應成為制約大眾消費的壁壘。因為智能手機操作的復雜性,掃碼點餐并不具有普適性。老年人、未成年人常常須要別人協助,才會完成掃碼點餐過程,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她們的消費體驗和消費實現。經營者可以使用新技術提升營運效率、為消費者提供便利,但首先應做到依法合規、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
對此中消協倡議,餐飲業屬于服務業,餐飲業創新應該多從消費者角度換位思索,誠信經營,公正相待,在尊重消費者意愿的基礎上,努力為消費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技術進步應該讓消費者享受發展紅利,而不是成為經營者商業欺辱的工具。我們期盼餐飲行業組織、餐飲經營者積極行動,抨擊不良手法,防止違規行為掃碼點餐,以實際行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也希望有關行政部門,采取有力舉措,強化引導和監管掃碼點餐,督促餐飲企業守法經營、加強自律,嚴厲取締侵犯消費者權益不法行為,促使行業健康有序、規范發展。
中消協及各地消協組織將持續對此強化社會監督,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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