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個停路費居然得先掃碼關注后才會付費?”最近,上海居民劉銘就在廣州市南二環某停車場碰上了這樣的事。起初出示了付款碼的劉銘卻被停車場工作人員要求掃碼關注公眾號后,自助結帳。
掃碼關注后,須要自行輸入車號號碼,系統就會提示交費,一番操作出來,除了吃力,愈發費時,致使好多汽車堵車在停車場出口。
談及掃碼支付,對于消費者來說并不陌生,這一功能可節約不小的人力成本,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店家的推廣手段,因而在飯店點餐、停車收費等領域被廣泛應用。
但是,類似劉銘這些被店家“強制”要求掃碼關注的情形已涉嫌違規。
中國人民學院法大學院士劉俊海在接受《法治晚報》記者專訪時強調,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是消費者獲得稱心如意的商品和服務的基本保證,也是民法典的自愿原則在消費交易中的具體表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明晰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力,有權自主決定接受或則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因而,店家要求消費者掃碼關注公眾號這一看似“常規”的做法,可能涉嫌違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針對掃碼頑疾,相關部門應給以注重,加強監管力度,不能讓二維碼變為“攔路碼”。
店家掃碼手段五花八門
家住廣州市西市區的趙啟陽早已記不清因掃碼和店家發生過幾次爭吵了。有一次她陪丈夫去一家西菜館喝水,飯店并未提供紙質菜單,而是讓她掃桌上的二維碼自助點餐。因為父親年歲較大,不便捷使用手機點餐,就向服務員索取紙質菜單。但對方以店內顧客較多、紙質菜單數目有限為由,遲遲未提供。
“商家通過掃碼服務節約人力可以理解,而且不能拒絕消費者最至少的要求吧。”更令趙啟陽驚訝的是,不僅點餐環節,某些店家甚至會在開發票環節“設卡”,要求掃碼關注一個公眾號能夠出具收據,掃碼后她才發覺,該公眾號并非店家營運的公眾號,而是一個第三方的營銷號。
相比于那些頗有“強制性”的掃碼手段,當前不少商家開始采用更“聰明”的隱晦手段,通過讓利促銷等方式“誘導”消費者掃碼。
“五一”假期,家住廣州市通州區的茂林到家附近的某潮玩店去給小兒子選購禮物,在貨架上見到某品牌收藏卡片買兩盒可以額外附送一款卡牌的促銷銘牌。當他拿著兩盒卡片到收銀臺結帳時,店員卻告知額外加贈的活動是會員專享,須要先掃碼關注一下店家公眾號注冊會員后就能享受。無奈之下,茂林最終在店員的引導下關注公眾號并填寫了個人信息,成功注冊成為該店會員,才領到了加贈的卡牌。
餐廳用餐、結賬收據、停車交費……商家之所以不厭其煩地讓消費者掃碼,背后可能獲得的多種利潤是關鍵。
從事餐飲行業的李博向記者透漏,當前,線下線下聯動已成為實體經濟延續發展的重要環節,因而各大店家都在創建并營運自己的公眾號或小程序。通過各類手段讓消費者掃碼關注,就能迅速提升自家公眾號或小程序的關注度和流量,這些“圈粉”行為除了能促使店家可以向用戶發送廣告,更好地推廣產品或營銷服務。同時,借助注冊會員等渠道獲取的用戶個人信息,也才能讓店家更好地了解到消費者的需求和消費特點,因而制訂更為有效精準的營銷策略。
對于部份消費者在店家處掃碼后卻跳轉到第三方程序的情況,李博表示,一些規模相對較小的店家不太須要營運自家公眾號,會通過和一些第三方平臺合作等方法,推送客流量來獲取利益。
強制誘導掃碼涉嫌違規
“不管店家打著何種算盤,互聯網再大也大不過澳網,店家借助掃碼設‘卡’的行為已涉嫌多種違規。”劉俊海以開發票為例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二條明晰規定,經營者應該根據國家規定或商業慣例,向消費者開具收據或購物收據;消費者索取收據等購貨賬簿或則服務收據的,經營者必須開具。這意味著,向消費者出具收據是經營者的法定義務掃碼點餐系統一套多少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不能設定任何限制性條件。假如在消費者要求出具票據時,要求其先掃碼關注,等于變相為出具票據這一法定義務設置了門檻,違背了法律規定。
劉俊海提醒,店家借助促銷讓利“忽悠”消費者掃碼的行為涉嫌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要求消費者先關注店家公眾號能夠進行消費或獲取服務的手段也侵害了消費者的公正交易權和自主選擇權。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注意到,一些消費者掃碼后,要想獲取相應服務或享受部份讓利,必需要授權店家獲取其個人信息,此舉涉嫌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規定的處理個人信息必須遵守的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涉嫌對消費者個人信息進行過度搜集,一旦店家對用戶個人數據保管不善,甚至有意編造,極大減緩了消費者個人信息竊取的風險。
陳音江表示,假如店家一定要獲取這種信息能夠提供相應服務,屬于違規行為,消費者有權拒絕,并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
事實上,在一些消費者看來,消費過程中掃碼關注一下店家的公眾號或企業微信也無可厚非,反倒有助于擴大信息量,便捷再度消費。但令她們討厭的是部份店家的捆綁式強制掃碼行為,還有關注后常常會推送各種宣傳信息,甚至是富含欺詐性質的不良廣告,讓人不堪其擾。
對此,陳音江強調,《互聯網用戶公眾帳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確提出,公眾帳號信息服務平臺應該規范公眾帳號推薦訂閱關注機制,未經互聯網用戶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或則變相強制訂閱關注其他用戶公眾帳號。《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網路交易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則懇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店家掃碼頑疾背后除了涉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也涉嫌違犯了網路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
牽手共治治理掃碼頑疾
針對頻頻被吐槽的掃碼頑疾,非常是餐飲業掃碼點餐強制關注公眾號的問題,3月31日,微信官方發文表示,掃碼點餐強制關注公眾號整改已完成95%,剩下的5%希望用戶才能幫助一起發覺,目前已在公眾號投訴入口中新增了掃碼點餐的專門投訴入口。
在劉俊海看來,治理店家掃碼頑疾,需產生多方合力,牽手共治。就法律法規層面而言,不論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個人信息保護法,還是《互聯網用戶公眾帳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都為店家強制掃碼行為劃定了紅線,店家應自覺地避免和揮別這些違犯法律法規的行為。
據悉,監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對掃碼消費的監管力度,并加強對涉嫌違規違法店家的包庇力度,還應降低這種案件的爆光量,提升法律威懾力。在加強監管的同時還應疏通投訴和舉報渠道,鼓勵消費者積極提供違法線索掃碼點餐系統一套多少錢,合力共治頑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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